1 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仅适用于中化广州化工有限公司4×30万吨/年硫磺制酸废热发电技改工程所需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的采购。
1.2 本技术协议与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规格书、设备简图,以及上述文件所引用的标准、规范和制造合同的商务部分共同构成设备的采购合同,当合同生效时,本协议同时生效。
1.3 本协议包括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的设计、制造、供货范围、检验、包装及运输等采购要求。
1.4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规格书及设备简图进行详细设计,并按经过甲方审查确认后的图纸及相应的标准来进行制造、试验和检验,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制造的相关责任。
2 标准
HGT21616-1997 《化工厂常用设备消声器》
JB/T4730-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HG20592~20635-1997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GB/T8923-1988 《涂装前钢材表明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
GB985-19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JB/T4747-2002 《压力容器用钢焊条订货技术条件》
3 冲突
本技术协议与规格书或附件之间有冲突或矛盾时,以要求严格者执行,且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4 乙方的责任
4.1 乙方负责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制造版图纸的设计。
4.2 乙方对设备的机械强度和性能及制造质量,工艺性能负责。
4.3 如果设备和材料其任一零部件经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技术协议中的规定,乙方应设法消除其缺陷,直到产品合格获得满意结果为止。
4.4 按照本合同技术协议进行的所有检验和试验,无论甲方是否派代表参加,都不能解除乙方(包括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应承担的责任。当设备、材料在现场进行开箱检验时,也不能以甲方的检验来代替乙方的检验工作,甲方代表在制造厂参加检验和试验时不签署任何检验和试验的文件。
4.5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有权因现场使用条件的改变对设备图纸进行局部修改,乙方有尽配合之义务。
5 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
5.1 设计:乙方根据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规格书和设备简图完成设备的详细设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全套施工图纸及填写完整的技术参数表供甲方审查,结合审查意见在7个工作日内将图纸上升为终版,并提交终版施工图纸及技术参数表各3套。图纸及技术参数表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开工制造。
5.2 制造:乙方严格按终版施工图进行设备制造。
5.3 材料供应:制造以及检验设备所需的材料和辅助设施等完全由乙方提供或采购;
5.4 制造、组装;
5.5 工厂检验和试验;
5.6 设备底漆;
5.7 包装、保护;
5.8 标识;
A) 铭牌
应在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铭牌。
产品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设备名称、型号、设备位号;
B:主要技术参数:介质 操作压力 操作温度
C:制造厂名、制造编号及出厂年、月、日等;
B)标志
所有可拆卸的部件应预组装配对作好标记、标牌或作上标记说明其所属的位号和编号;
5.9 运输
乙方将设备完好无损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510 指导安装;
5.11 其他技术服务。
6 供货范围
6.1 乙方供货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位号 |
外形尺寸 |
主材 |
数量 |
1 |
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 |
HX1838;HX2838 |
φ680×1900 |
筒体:Q235-B
接管:20
消声体、防冲击板、不锈钢丝填料:1Cr18Ni9Ti |
2台 |
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的供货范围包括设备本体、支座及制作紧固件。
7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设备施工图、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及规范。设备技术参数必须与规格书中的技术参数保持一致,无论有多么细微的变动,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8 工厂试验和检验
乙方应在工厂完成下表所列的试验和检验项目:
序号 |
项 目 |
乙方 |
甲方 |
1 |
材料合格证(受压元件和应力构件,包括焊条) |
R |
R |
2 |
原材料复验 |
M |
R |
3 |
材料质量证明书 |
M |
R |
4 |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
M |
R |
5 |
焊缝坡口准备 |
M |
R |
6 |
焊缝外观及终检验 |
M |
R |
7 |
焊后热处理 |
M |
R |
8 |
尺寸及外观目测检验 |
M |
R |
9 |
水压试验 |
M |
R |
10 |
预组装 |
M |
R |
11 |
除锈、油漆检验(包括标明预处理) |
M |
R |
12 |
运输前检查 |
M |
W |
13 |
厂商资料报告 |
M |
R |
注:缩写字母含义如下:
M:检测由制造厂完成 R:检测记录需检查 W:见证检验
9 油漆、包装、运输
设备油漆须经喷砂除锈后进行,刷二道防锈漆和一道银灰色面漆。支架和非绝热表面刷二道防锈底漆和二道氯磺化聚乙烯面漆。其余要求应符合GB/T 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9.1 所有焊接管口用塑料盖或塑料布封闭。
9.2 发货前乙方应在每箱(件)侧面用油墨或防水颜料标明:发货人代号:合同号:货物名称、毛重/净重( kg)、收货人、目的站。每箱(件)中均含有详细装箱单。
9.3 产品发运前两周,乙方应用传真或电报通知甲方以下内容:待运日期、运输方式、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单重(kg)、总重(kg)、发运站及到达站,以便安排接货。
10 售后服务
10.1 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设备出现任何制造质量问题和非人为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或传真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明确的回复,如果需要乙方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10.2 在设备投入运行后,甲方所需的备品备件乙方保证在48小时内运到甲方现场。
10.3 乙方长期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长期按优惠价格供应零部件。
10.4 设备主体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从设备正常投用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制造质量问题和非人为故障,乙方都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如须更换零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并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 乙方参与设备现场安装指导,参与试车,保证试车合格并对操作维护检修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
11 厂商技术资料
除5.1条要求提供的终版施工图及填写完整的技术参数表外,其它技术资料严格按规格书中的要求提供。
12 设计基础数据(重庆涪陵)
12.1 气温
年平均气温 18.2℃
冷月平均温度
历年日极端高温度 42.2℃
历年日极端低气温 -2.7℃
12.2 气压
年平均气压 95.18Kpa
12.3 风压值、风速
设计基本风压值 350Pa
瞬时大风速 31.5m/s
年平均风速 1.0m/s
12.4 抗震设防烈度
麦卡里6度
远震
12.5 地质情况
场土地类型 Ⅰ类
粗糙度 B
12.6 雪载
12.7 降水量
年平均降雨量 1074.7mm
技术附件:
蒸汽消音器,风机消声器,锅炉消声器,排气消声器,冲管消声器规格书 H3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