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本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兴华热电厂1×75t/h锅炉扩建工程。
1.2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是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技术规范书作为投标书的附件,与投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技术规范书不作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设备技术协议,设备技术协议作为设备订货合同的附件还应单独签订。
二.原始资料
2.1设备安装地点:扩建锅炉房除氧煤仓框架内13.0m层。
2.2设备参数:新上1×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2.3除氧器配置:配置1台大气式旋膜除氧器。
三.设备规范
3.1设备名称:大气式旋膜除氧器及除氧给水箱
3.2安装台数:1台
3.3型式及用途
型式:卧式、旋膜式
用途:通过蒸汽直接加热,除去给水中的溶解氧和其它不凝结
气体,使给水达到锅炉进水所要求的水质。
3.4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参数 |
除氧器 |
除氧器给水箱 |
1 |
工作压力 Mpa |
0.0118 |
0.0118(表压) |
2 |
设计压力Mpa |
0.3 |
0.3(表压) |
3 |
工作温度 0C |
105 |
105 |
4 |
设计温度0C |
|
|
5 |
出力t/h(或容积m3) |
85t/h(额定) |
35m3(有效容积) |
四.技术条件和要求
4.1除氧器能在各种工况下连续运行,并达到性能要求。特别是当补水量较大(除氧器进水温度20~30 0C)时,应能达到性能要求。
4.2除氧器和除氧器给水箱的运行能满足机组各种运行工况下的运行需要,并能安全连续运行。
4.3每台除氧器的大出力不小于每台锅炉大连续蒸发量110%时所需给水量。每台锅炉大连续蒸发为82.5t/h。
4.4除氧器及其给水箱的设计温度应根据加热蒸汽温度确定,本工程除氧器加热用汽为一期工程加热蒸汽母管接入。
4.5除氧器给水箱的低压给水管管径应能通过大给水流量(85t/h),管径大小应按机组满负荷时的低压给水温度和允许的介质流速范围内进行设计。
4.6除氧器出力应有适当的裕量,在夏季大负荷下,保证除氧效果,经过除氧处理的给水其出水的溶解氧不应超过6ug/L,并应除去所有可逸出的游离二氧化碳和其它不凝气体。
4.7为确保电厂安全运行,除氧器(包括附属设备)应能承受电厂所有运行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荷载的不利组合.荷载至少包括:
(1)内部及外部的设计压力
(2)运行或试验情况下正常贮水重量
(3)附加荷载,如平台扶梯、管道及保温
(4)地震荷载
(5)水箱支座的反作用力
(6)安全门动作反作用力
4.8设备接口应能承受连接管道传来的反作用力和力矩。合成力和力矩应假设为同时作用。
4.9离设备1米外的噪声不大于85dB(A)
4.10除氧器及给水箱上所有接口采用法兰连结。
4.11除氧器及给水箱要满足防爆规程要求。
4.12热工仪表
4.12.1除氧器应有两对水位测量接口,一对用于调节配装平衡容器,一对用于电接点配装19点电极测量筒
4.12.2除氧器应提供本体就地监测的压力表双金属温度计,金属套玻璃水位计,予留一个安装热电阻温度测量插座及水位、压力调节所必须的仪表装置位置。
4.13主要部件材质
(1)除氧器筒体 A3
(2)除氧水箱 A3
(3)填料、喷膜管 1Cr18Ni9Ti
五.质量保证和考核试验
5.1供方提供的设备从设计、制造到安装、试验均符合国家标准。
5.2供方应满足本规范书所提的技术要求。
5.3供方应向需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设备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5.4供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复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5.5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供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5.6验收标准
制造、验收应符合:
(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
(3)JB2932—8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4) GB713—86《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板》
(5)能源部、机电部颁发的《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
(6)JB2536—80《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六.供货范围
6.1除氧器本体、给水箱及水箱支座
6.2除氧器及给水箱的安全阀及溢放水装置。
6.3本体现场测量温度、压力、水位表
6.4供远传控制用的平衡容器、电极测量筒。
七.包装、运输
7.1设备应适应于运输和安全要求,装件均应用包装箱包装,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以免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7.2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设备受潮和浸水。
八.技术文件
8.1供方提供设计院资料(初步资料在宣布中标后3天内提供,正式资料在中标后7天内提供,同时提供CAD版电子版):
(1)除氧器总图,包括外型尺寸,各接口位置,编号用途及尺寸,净重量、满水时重量、安装时重量。
(2)贮水箱总图,包括外尺寸,各接口位置,编号用途及尺寸、净重、满水时重量、安装时重量。支座位置。
(3)除氧器系统图,除氧器及给水箱总装配图和接口图。
(4)产品说明书
(5)投标时需供方提供供货时详细的装箱发货清单。
(6)以上各条所涉及图纸应另有电子版(图纸应按一定比例绘制且为AUTOCAD R14以上版本)。
8.2产品出厂资料
(1) 供客户图纸清单目录,每台叁套
(2)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3)外协件所有产品具有合格证书
九.技术服务
9.1供方必须严格按照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和设备。
9.2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
9.3供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包括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安装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指导设备调试和必要的培训工作。
9.4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及时修理或更换。
9.5保证期后常年提供维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