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本协议书适用于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的胶球清洗装置。它提出了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要求提出了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工业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相应服务。
1.3 需方如有除本技术要求以外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需双方商定。
1.4 本技术要求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设计参数
凝汽器循环水进出管通径:DN700
循环水压力:0.12~0.17MPa
循环水温度:25~33℃
循环水流量:3400t/h
凝汽器铜管规格:φ20×1
3. 设备产品的规范和标准
供方参照以下规范和标准的新版本设计、制造,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和标准。
l DL/T581-95《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和循环水二次过滤装置》
l DL5011-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编〉》
l DL543-94《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4.技术要求
4.1型号:JQQX-700SD
4.2分部件技术要求
4.2.1二次滤网
(1) 型号: FE-700
(2) 进出口直径:DN700
(3) 总高: 1600mm
(4) 水阻: ≤350mmH2O
(5) 网孔直径: 6mm
(6) 滤网材质: 1Cr18Ni9Ti
(7) 壳体材质: Q235-A
(8) 数量: 2台
4.2.2 收球网
(1) 型号: SD-700
(2) 收球网直径:DN700
(3) 收球网总高:1600mm
(4) 栅条材质: 1Cr18Ni9Ti
(5) 壳体材质: Q235-A
(6) 数量: 2台
4.2.3胶球泵
(1) 型号: 125SS-15
(2) 流量: 85m3/h
(3) 扬程: 15.5m
(4) 电机: Y160M-4 11KW 380V
(5) 数量: 1台
4.2.4装球室
(1) 型号: ZQS-17
(2) 装球室直径:ф325
(3) 进、出口管:DN125
(4) 内芯材质: 1Cr18Ni9Ti
(5) 数量: 1台
4.2.5分汇器
FH-125/125 2只
5 供货范围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型 号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二次滤网 |
FE-700型 DN700 mm |
台 |
2 |
本体(含内部件) |
2 |
收球网 |
SD-700型 DN700 mm |
台 |
2 |
本体(含内部件) |
3 |
胶球泵 |
125SS-15型 Q=85m3/h H=15m 电机Y160M-4/11KW |
台 |
1 |
本体(含电机) |
4 |
装球室 |
ZQS-17型 壳体DN300mm
进、出口DN125 |
台 |
1 |
本体(含内部件) |
5 |
分汇器 |
FH-125/125 |
只 |
2 |
辅 件 |
6 |
手动阀门 |
Q41F-16 DN125 |
只 |
6 |
辅 件 |
7 |
胶球 |
ф18(根据铜管直径选取) |
只 |
1000 |
辅 件 |
8 |
电控柜 |
JQQX-DKG-700 |
只 |
1 |
|
供货范围:泵、电机、装球室(包括盖板锁紧手柄、排气阀、胶球导入导出管、放水阀、壳体、反法兰等)、收球网(包括收球网本体、胶球引入引出管、手动操作机构、反法兰等)、分配器(包括本体、操作手柄、反法兰等)、底座、所有接口的法兰配反法兰。
6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6.1一般要求
6.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给出全部设计用技术资料。
6.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满足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施工、调试、运行、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7 技术服务
7.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供方应派专业人员现场服务。
7.2 设备出现故障且用户不能自行解决,供方应在三天内到达现场协助解决。
7.3 供方应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8 质量保证和检验、验收
8.1. 质量保证
8.1.1卖方应有可操作的质量保证程序及相应文件,并在生产本协议书中的产品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
8.1.2卖方应在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焊接、组装、工艺、整体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验,以保证完全符合本协议书和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8.1.3买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8.1.4在产品监造、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产品或配件,卖方都必须及时返修或更换,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8.1.5如发现任何与卖方的质量保证文件不符的操作而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买方必须及时修正按质量保证程序进行生产。
8.1.6 卖方保证设备投运1年内无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实行三包。
8.2. 检验和验收
8.2.1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经中间产品到终产品的各个阶段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8.2.2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阶段的试验和验收卖方应邀请买方派员参加,买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派员参加或不参加。
8.2.3终产品卖方应通知买方派员验收,验收人员可以依据本技术协议书的规定任何与本产品生产和检验有关的档案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应进行返修直至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8.2.4制造厂内买方的验收不为终产品合格的保证,产品终应通过现场和运行考验而通过验收,。
8.2.5设备性能验收按国家标准。
8.2.6设备在验收出厂前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产品合格证、性能测试报告等。
8.3. 开箱检验
8.3.1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应通知卖方在一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开箱检验。
8.3.2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到达现场,又未同买方协商到达工地时间,则买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部件与装箱单不符等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8.3.3如果买方不通知卖方, 擅自开箱检验,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自己承担。
8.3.4开箱检验应有安装单位人员在场,开箱检验后设备应妥善保管,避免零部件和设备的损坏。
9 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
9.1设备油漆、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有关国家和企业的规定要求。
9.2设备应涂刷底漆和面漆,油漆前应去除所有灰尘、锈斑、油脂及其他杂物。
9.3设备在装运前必须完全干燥,所有的开孔及法兰接口等都必须加以保护,以免损害、腐蚀或进入杂质
9.4包装箱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保证运输期间不损坏。每个设备箱至少应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性能测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