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设计条件
数量:1台 (出力320t/h)
布置方式:室外
设计参数要求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小 |
正常 |
额定 |
1 |
除氧器出力(t/h) |
96 |
211~258 |
320 |
2 |
除氧器工作压力(Mpa(G)) |
0.25 |
0.25 |
0.25 |
3 |
除氧器设计压力(Mpa(G)) |
0.60 |
0.60 |
0.60 |
4 |
工作温度(℃) |
139 |
139 |
139 |
5 |
设计温度(℃) |
155 |
155 |
155 |
6 |
加热蒸汽压力(Mpa(G)) |
0.35 |
0.35 |
0.35 |
7 |
加热蒸汽温度(℃) |
148 |
148 |
148 |
8 |
脱盐水温度(℃) |
106 |
97 |
85 |
9 |
脱盐水进口压力(Mpa(G)) |
0.8 |
0.8 |
0.8 |
10 |
除氧水出口含氧量(μg/L) |
5 |
5 |
5 |
11 |
焊缝系数 |
0.85 |
0.85 |
0.85 |
12 |
除氧头规格(mm) |
由卖方确定(数据表供参考) |
13 |
除氧头壁厚(mm) |
由卖方确定 |
14 |
除氧水箱有效容积(m3) |
由卖方确定(数据表供参考) |
15 |
除氧水箱壁厚(mm) |
由卖方确定 |
16 |
除氧水箱支座数量及间距 |
由卖方确定(数据表供参考) |
正常工况下,甲醇装置的生产补充水主要由脱盐水站送来二级脱盐水经脱盐水预热器预热至97℃后通过调节阀控制后进入除氧器进行加热和除氧,除氧器选用工作压力为0.25MPa(G)的中压除氧器,除氧用加热蒸汽从压力为0.35MPa(G)的低压蒸汽管网接入。
除氧水氧含量小于5ug/l的要求。
为了保证除氧器的除氧效果和除氧器安全运行,设置了除氧器压力调节和除氧水箱液位自动调节。
为了防止给水管道的腐蚀、调整给水的pH值,本装置设有1套氨加药装置。将界外送入的氨水在加氨装置内稀释至0.5~5%浓度的氨水溶液后由计量泵加压后加入除氧水箱出口的给水管道上。
为了消除给水中的残氧,本装置同时设有1套除氧剂加药装置。将外购的除氧剂在加药装置溶液箱稀释至0.3~1%浓度的溶液后由计量泵加压后加入除氧器。加药量的多少可根据给水的氧含量进行调节。
3.3 技术要求总说明
卖方需在投标文件中阐述产品的性能特点、产品的更新换代情况及主要的技术改进。
卖方所设计及提供的除氧器必须满足“锅炉除氧器技术条件 JB/T10325”及 “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
除氧器工艺技术参数详见其设备工艺数据表,卖方提供的除氧器必须满足设备工艺数据表中的全部要求。
除氧器性能保证要求详见设备工艺数据表,卖方提供的除氧器必须满足性能保证的要求,性能保证应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Ø 能够处理的物流流量
Ø 锅炉给水质量要求(具体参数要求见设备数据表)
Ø 长周期运行要求
除氧器受压元件材料应符合设计条件要求,并应为GB150所允许使用的材料,其余结构件的材料应符合GB/T15286的规定。
除氧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和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卖方在没有得到买方的批准前,不允许进行本设备的制造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在满足本技术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并不减轻卖方为满足本设备操作工况的责任。
3.4 性能要求
1.
除氧器能在30%~100%工况下连续运行,并达到性能要求。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前通知卖方在±5%的变化范围内调整出力而不增加设备价格。
2.除氧器的大出力不应小于320t/h,要求除氧水温度139±2℃。
3.除氧器及其水箱的设计温度应根据加热蒸汽温度确定,小不低于155℃。
4.除氧器排汽量不大于其出力的1‰。
5.
除氧器出力应有适当的裕量,保证各种工况下的除氧效果,经过除氧处理的给水,其出水的溶解氧不超过5mg/L,并应除去所有可逸出的游离二氧化碳和其它不凝结气体,投标方按此要求对除氧器进行设计,并提出对除氧剂规格及加药量的要求。
6.为确保工艺装置安全运行,除氧器(包括附属设备)应能承受所有可能运行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荷载的不利组合。荷载至少包括:
(1)内部及外部的设计压力;
(2)运行或试验情况下正常贮水重量;
(3)附加荷载,如平台扶梯、保温、管道及支撑;
(4)地震荷载,活荷载;
(5)水箱支座的反作用力;
(6)安全阀动作的反作用力;
(7)设备接口应能承受连接管道传来的反作用力和力矩。(合成力和力矩应假设同时作用,大管径接口力矩按1.5 t·m考虑)
7.离设备1米处的噪音不大于85dB(A)。
8.除氧器及水箱要满足防爆规程的要求。
1.
除氧器内部所有容易腐蚀的零件,均用不锈钢材料制造:
除氧头筒体用 Q245R 内衬材料用 304L
除氧水箱用 Q245R
除氧头填料用 1Cr18Ni9Ti
2.除氧器应配备包括对空排气接口的适当容量的放气系统,以将不凝结气体从气体停滞区排出。
3.除氧水箱均应装有能满足各种工况下可能出现的大排放量的全启式安全阀,以防止任何来源的超压。
4.
除氧器水箱的有效容积按75%水箱直径计算,或按全容积的80%计算。附件数据表中标示的尺寸仅为初步值,卖方须确认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若设备尺寸需改变,卖方应负责对所有液位值进行重新计算。
5.除氧器贮水箱的低压给水管应能通过大给水流量;管径大小应按大负荷时的允许的流速范围进行设计。
为能把水箱内的积水排尽,除氧器贮水箱底部应设有管径适当、数量足够的排水管。
7.除氧器应有防止淤泥和杂物进入除氧器出水管的措施。
8.除氧器壳体、除氧头和除氧水箱应有足够的腐蚀裕度。
9.卖方应成套提供设备管口配带反法兰及连接件、密封件。
10.卖方应成套提供就地液位监测仪表,就地液位计采用磁翻版液位计。卖方应提供成套表的安装附件。
11.卖方提供液位调节液位计接口及平衡容器。
12.
除氧器及水箱的外形尺寸、管接口及支座布置尺寸必须满足设备布置的要求,由卖方提供资料,经买方确认。
3.6 对中压除氧器设备制造的基本要求
1.设备设计和制造需考虑到运输、安装、检修时的方便,有利于设备的拆装和检修。
2.设备上应有密封良好的人孔,以利于检查设备内部的零部件的情况。
3.设备的各个组件和部件,按需要备有吊攀或吊孔。
4.设备焊接件和焊接按照图纸和现行使用的有关的国家焊接标准及行业焊接标准要求。根据零部件重要性进行外观检查、相应的无损探伤检查。
5.焊工应按有关的焊接技术考核规范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焊工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焊接。
6.除氧器接口至少应考虑(其中括号中数据为初步的接口规格和数量):
(1)加热蒸汽接口(DN300)
(2)CO2回收单元来蒸汽冷凝液接口(DN250)
(3)精馏蒸汽再沸器来蒸汽冷凝液接口(DN100)
(4)补给水接口(DN200)
(6)除氧器排汽接口(DN100)
(7)除氧器汽、水平衡接口(DN150)
(8)除氧水箱紧急放水及疏水接口(DN80)
(9)除氧水箱出水去高压锅炉给水泵接口(DN350)
(10)除氧水箱出水去中压锅炉给水泵接口(DN150)
(11)启动用低压蒸汽接口(DN250)
(12)高压锅炉给水泵再循环接口(DN100,3个)
(13)中压锅炉给水泵再循环接口(DN40,3个)
(14)溢流管(DN450)
(15)人孔、安全阀及仪表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