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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技术规范

产品名称:  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技术规范
所属大类:  余热回收知识库
所属小类:  不指定小类
发布时间:  20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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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珙县电厂一期2X600MW工程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它包括这些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解释权归需方。
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投标人如对本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如投标人没有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
1.4招标人有除本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提供产品满足此要求。
1.5投标人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要求、标准,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投标人制造过程中应执行新版本。
1.6本技术规范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投标人对设备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认可。
1.8 在合同签定后,需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设计与环境条件
2.1  设备安装地点:除氧间23m层。
2.2  电厂主厂房零米海拔高度:       429m(海高程)
2.3  气象条件
    平均气压(hpa)
961.2
 
    高气压(hpa)
988.1
(1986.3.2)
    低气压(hpa)
937.1
(1991.5.23,24)
    平均气温(℃)
17.6
 
    平均高气温(℃)
21.6
 
    平均低气温(℃)
14.7
 
    极端高气温(℃)
40.0  
(1995.9.5,6)
    极端低气温(℃)
-2.3
(1991.12.28)
    平均相对湿度(%)
82
 
    小相对湿度(%)
16
(1998.4.18)
    平均水汽压(hpa)
17.2
 
    大水汽压(hpa)
38.6
(1989.7.22)
    小水汽压(hpa)
4.0
(1975.12.14,1999.12.23)
    平均年降水量(mm)
1185.0
 
    年大降水量(mm)
1534.5
(1973)
    年小降水量(mm)
695.9
(1993)
    一日大降水量(mm)
154.2
(2003.7.19)
    一小时大降水量(mm)
80.0
(1988.7.1)
    10分钟大降水量(mm)
30.0
(1988.7.1)
    长连续降水日数(d)
20
(1994.10.1~20)
    长连续降水量(mm)
102.8
(1994.10.1~20)
    平均年蒸发量(mm)
1030.1
 
    年大蒸发量(mm)
1193.5
(1990)
    年小蒸发量(mm)
924.8
(2000)
    平均风速(m/s)
1.0
 
    大风速(m/s)
11.0
(1975)
    大积雪深度(cm)
10.0
(1991.12.28)
    大冻土深度(cm)
无冻土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a=0.05g
基本风压:0.30kN/m2(50年一遇)
2.4        凝结水水质
      总硬度:              ≈0 μmol/l
      二氧化硅:          ≤20μg/kg
      pH值:            7.0~9.0
      电导率(25℃):     ≤0.5_1.5 μS/cm
3 设备技术参数
3.1设备名称: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
3.2 设备作用:除氧器运行过程中,会将给水中分离的气体排出,其中含有大量的水蒸汽,为回收工质及热量,采用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对排汽进行回收分离,水蒸汽和热量回收,空气排出。
3.3 数量:本工程共2台机组,每台机组配备一套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
3.4 边界条件如下(每台机组一台除氧器,以下参数为一台除氧器参数):
3.4.1 除氧器排汽:
流量:100~140kg/h;
温度:382℃;
压力:比大气压略高;
排汽由8个DN50的小接口排出,汇成一根Φ89X4(管径可调整)的母管。
3.4.2 进入除氧器的主凝结水:
流量:1700m3/h;
温度:35~50℃;
压力:2.2~2.95Mpa(g);
管道规格:Φ426X13;
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可从凝结水管道中取水,但是水量不得超过10m3/h。
3.4.3 混合后的凝结水建议接至凝结水泵前的管道上(负压)。
 
4 技术要求
4.1技术要求
4.1.1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要求运行稳定、安全可靠,可连续运行,自动排出溶解于水中的不溶性气体,冷却水易于回收。
4.1.2 设备应为节能环保装置,要求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故障率低,无噪音振动,易于维护,技术先进。
4.1.3 设备可根据进入的排汽量,调节所需的冷却用凝结水量,并使分离罐中保持一定的水位。
4.1.4 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应设置电动关断阀,当凝结水泵停运时,排汽可切换至排大气。
4.1.5 设备应有较高回收效率,运行排汽回收率≥95%
4.1.6 设备应能够有效消除噪音,减少噪音污染。
4.1.7 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采用混合式冷却回收方式。
4.1.8 回收装置需采用不锈钢材质。
4.1.9 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为成套供货,包括冷却器、分离器、泵(如有)、阀门、全套测量仪表(包括各仪表取样系统所需的连接设备、管件、线缆和所有的安装附件)、全套控制装置(包括就地控制柜、电驱动设备)连接管道管件、设备管道保温等。招标人仅提供接口。
4.1.8 投标人需提供除氧器排汽回收效益计算书。
4.1.9 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强度、密封和性能试验:
4.2  产品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的制作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同一产品的相同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4.3表面处理和油漆
4.3.1所有碳钢表面采用喷砂处理后再进行防腐蚀处理。
4.4   其它特殊要求
4.4.1  备件及专用工具
4.4.1.1 供方应提供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名称及清单。
4.5设备的清洁、运输和贮存
4.5.1装运前应清除零部件内部的所有杂物及内外表面一切不应有的痕迹。
4.5.2 设备运输与贮存尽量避免与尖锐物碰撞、防止雨雪浸淋、避免与酸、碱、油类等有机溶剂接触,避光,远离热源,避免过高堆压。
4.5.3设备在装运前必须完全干燥,所有的开孔及法兰接口等都必须加以保护,以免损害、腐蚀或进入杂质。
5 质量保证及试验
5.1  产品设计和制造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进行,材料和部件选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进口件符合生产国家相关标准。
5.2 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使用寿命为不小于30年。
5.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供方派人赴现场指导,并负责需方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5.4 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或引进国的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标 准 代 号
名           称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GB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1225-76
焊条检验、包装和标记
GB/T711-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9112~9114-2000
钢制管法兰
GB/T5777-19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JB/T4709-200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2932-1999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JB452-77 
弹簧式安全阀技术条件
GB/T 2100-2002
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
5.4.1 供方应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并及时通告需方。
5.4.2 从订货之日至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需方知道与否,供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需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5.5安装调试要求
5.5.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供方必须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5.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供方处理,费用也由供方自负。
5.5.3 设备安装后,供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有义务协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6 包装、运输 
6.1 供方应保证设备的包装及标志应安全牢固以防止设备在发货及存放在室外时损坏。
6.2  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设备应在工厂内进行除锈、防锈处理,并涂上面漆。
对于一些油漆的部件当认为要运输和长时间存放在工地上时应必须进行特别保护。
6.3  设备的包装应符合JB275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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