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范围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投标人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免费予以补足。
1.3本工程采购2台机组所需凝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在以下供货清单中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2台机组所需。
1.4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1 投标人在招投标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招标人所需数量的设备及备品备件,并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条文和招标人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除氧器回收装置要求全套供货。
(2)全套测量仪表 2套(需列出详细的供货清单,仪表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
(3)全套控制装置 2套(需列出详细的供货清单,仪表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
2.2.1 设备供货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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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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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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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专用工具(两台机组)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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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随机备品备件(指安装调试和保质期用,其中保质期指机组168小时通过后对该设备性能考核合格后算起,一年内)(两台机组)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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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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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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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五年用备品备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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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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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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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协议签订后5天内提交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图纸资料及主要技术资料清单。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本规范书的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本期工程为2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招标人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供的终版技术资料总数为30套(招标人30套),电子文件总数3套(设计院1套,招标人2套)。设备装箱资料(含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2份随设备发运。投标人负责按时向电力设计院提供必需的设计资料。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电子文件可编辑、修改的电子文件。
1.8 投标人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提供的技术资料为二台炉6套(其中设计院2套),电子文本2套(其中设计院1套)。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资料和图纸采用特快专递邮寄。
1.9 设备完成后,提供完整的设备峻工资料5套,电子版本2套。
1.1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均应有本工程专用标识,即盖有“珙县电厂一期2X600MW工程机组专用”图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或标注。
2.1 供方应在技术协议签定10天内向设计院提供正式的下列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除氧器回收装置技术说明书;
除氧器回收装置外形尺寸图,总装图;
提供所执行的标准名称及复印件。
2.2 图纸应表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一切附件,而且标明每个部件的制造厂家、型号;
2.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 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6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2.7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存放和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外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