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技术附件仅适用于六国化工合成氨尿素项目公用锅炉蒸汽放散消音器的采购技术要求。
本合同技术附件中的说明主要表明甲方的技术要求原则,而乙方要对其供货的所有设备及其附件在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负有全部的责任。
本合同技术附件提出的是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附件和有关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本技术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设备名称、位号和数量:
序号 |
位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ST1001 |
锅炉蒸汽放散消音器 |
|
2 |
ST1002 |
锅炉蒸汽放散消音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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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T1003 |
蒸锅炉蒸汽放散消音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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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T1004 |
锅炉蒸汽放散消音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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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T1005 |
锅炉蒸汽放散消音器 |
|
2.1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所遵循的标准如下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JB4730-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HG20615-2009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JB/T4711-2003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2.2、本附件仅列出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中所要遵循的主要标准和规范,未列出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也须同时满足。所列标准如有不同,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所有标准均按新版本执行。
3.1界区公用工程条件
(1)仪表空气
无有毒、易燃、易爆和腐蚀性介质的干燥空气
含尘粒直径不大于3μm,含尘量小于1mg/m3
操作状态下的露点低于极端低温度10℃
油份含量不高于10 mg/ m3
进界区温度: 常温
进界区压力: 0.6MPa(g)
(2)工厂空气
无有毒、易燃、易爆和腐蚀性介质的干燥空气
进界区温度: 常温
进界区压力: 0.5MPa(g)
(3)氮气
O2:≤10ppm(mol)
压力:0.4 MPa(G)、6.0 MPa(G)
温度:40℃
(4)新鲜水
供水温度:常温
供水压力:0.3MPa(g)
(5)循环水
供水压力: 0.4MPa(G)
供水温度: ≤ 32℃
回水压力: ≥ 0.2 MPa(G)
回水温度: ≤ 42℃(高)
换热器水侧污垢系数: 0.0004m2.K/W
氯离子含量: ≤200ppm
PH值: 7~8
(6)蒸汽
分类 |
HP蒸汽 |
MP1蒸汽 |
MP2蒸汽 |
LP蒸汽 |
压力 |
MPa(g) |
9.81 |
3.82 |
2.5 |
0.5 |
温度 |
℃ |
540 |
450 |
饱和 |
饱和 |
4.1设计操作条件
详见数据表
4.2消音器设计与制造的技术要求
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必需是全新的,其产品应经过实际生产考验,具有实际成功使用的业绩。设计、制造应按照有关规范进行。
所有进货材料和配件必须具有材质保证书或合格证,并对其进行100%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料生产。
ST1001壳体和内件均为304;其余消音器内件材料均采用304,壳体为碳钢。
消音器必需满足装置噪音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距离消音器本体和放空管1.5m处,其噪声不应高于85db(A)。
锅炉蒸汽放散消音器应设供吊装用的吊耳。
不锈钢设备完成后进行酸洗钝化处理。